房贷利率的下调终于显现,不过这次的调整并非笼统普降,而是一种精准的定向降息。具体来说,国务院昨日发布了最新的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,规定自9月2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。这项公积金规定首次发布于1999年,之后经历了2002年和2019年的小幅修改,而此次调整则可以称得上是一次重大变革。此次改革为何被称作楼市的定向降息?最重要的一点是,现如今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行选择缴纳公积金。根据人社部的数据,这类人员人数高达2亿,占总就业人口的27.6%;有学术机构估算,实际人数可能达到2.8亿,占比甚至可达44%。即使按保守估计的2亿来算,若仅有10%的新增公积金贷款需求转化为购房需求,也意味着将有2000万套新房需求。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数字,毕竟去年全国新房与二手房总成交量约为1300万套。
如果我们计算一下,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.6,而商业贷款则为3.1,假设贷款100万,一年间的利差将导致5000元的费用差异,三十年下来总共省下的15万元可谓相当于房价打了九折。有人或许会反问,自己购房意愿不强真的与这点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有关吗?实际情况表明,这或许正是阻碍他们的一大因素。“不患寡而患不均”,意味人性中的不公平感会导致更大的不安。有的人月薪一万与同事月薪五千时,心中仍能感到快乐;但若月薪两万与同事四万,心态就会大打折扣。相同的情境反映在灵活就业群体中,许多人之所以不购房,是因为感觉公积金持有者相对更具优势。根据新规,现在任何人都可以选择缴存6个月的公积金,甚至跨省贷款,这无疑消除了之前的“利益不均”的顾虑。
此举实际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即便是在9月20日后开始缴存,也需要等半年才能贷款购房,这也为明年可能出现的“小阳春”市场提供了契机,相当于为楼市注入了持续的动力。这不同于拆迁所带来的短期刺激,反而是一种温和的长期刺激,显示出政策制定者的远见。
此外,此次新规还有一个重要变化: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扩大,现可用于装修或缴纳物业费。这一调整引来了质疑,认为这可能抑制购房需求,认为今后买房的人会减少。但实际上,这种看法显得过于狭隘。并不会因为交物业费能提取公积金而改变购房决策,换句话说,这种理解就如判断为买一瓶醋是为了吃饺子一样。此政策旨在激活超过10万亿的公积金资产,减轻居民经济负担,刺激消费需求。买房需求并没有被压制,反而有可能通过增强消费活力来推动经济增长,进而促进购房需求增加,这是一种自然的逻辑。
此次公积金的重大改革,你又理解了多少呢?